2022年,我院共直播案件诉讼案件944件,诉讼受理案件数5562件,庭审直播率为16.97 %。
一、 庭审直播率低的原因分析
1.可直播案件较少,庭审直播受到影响。在已结案件中,婚姻家事类案件、涉及未成年人案件、调解、撤诉等类别案件无法进行直播,占比40.05%,其中有1633件案件以调解、撤诉的方式结案,高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调解、撤诉案件降低了诉讼成本,这部分调解、撤诉案件不需要开庭审理,从而造成了庭审直播率较低。
2.书记员操作直水平有待提高。由于院内辅助人员更替较快,新入职人员对直播操作流程不熟悉,导致直播案件失败、直播案件质量差等问题明显,还有部分法官对可直播和不可直播案件存在误区,造成我院庭审直播率不高的现状。
3.庭审直播硬件设施亟待完善,智能法院建设缺少物质保障。现有直播设备不足,设备老化,直播过程中问题频出,导致直播失败,许多案件集中到一个时间段排期开庭,无法有效保证直播率。
二、提高庭审直播率的举措
1.强化对庭审直播的重要认识。认真分析指标落后原因,引导法官树立“互联网+审判”思维,让其及时转变司法理念,充分认识到庭审直播是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新要求,要不断提升能力素养,规范司法行为,克服畏惧疑惑心理,积极主动参与庭审网络直播,养成庭审网络直播的好习惯,坚决杜绝“零直播”现象的发生。
2.开展对庭审直播的学习培训。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,提升法官和书记员的能力水平,从而使法官以更加开放的心态、更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对待直播活动。同时定期对法官有针对性的进行庭审技能培训,促使法官审慎把握庭审环节,保证庭审的公正、公平,有效提高庭审效率,提升直播水平。
发布人: 管理员
来源: 本站原创
发布时间: 2022-11-30 08:51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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